主办: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管理:北京商业信息咨询中心
 
   
关于开展清明节市场监测的通知

各区县商务局(信息分中心)、各相关企业:

 

为了解清明节小黄金周市场消费变化,根据市商务委领导的指示,北京商业信息咨询中心对本市清明节期间部分相关企业的销售情况进行监测,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送企业

 

北京市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中的部分重点流通企业,包括:百货商场、连锁超市、花卉市场、茶叶市场、餐饮企业、糕点生产企业。

 

二、报送时间

 

200947上午12时前,一并报送20094246及上年同期每日销售额(营业额)。

 

三、报送方式

 

通过传真或电话报送。

               

2009年03月31日

主办:
承办:
京ICP备: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商业信息咨询中心
12023570号-2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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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010-8721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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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602060033号-3